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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市印发通知: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工作,试行注册测绘师签字制度!

测绘之家 2022-07-17


导读

近日,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官网发布《关于珠海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工作的通知》。其中,资格条件明确提出:试行注册测绘师签字制度。由注册测绘师为工程建设项目《联合测绘报告》签字盖章。


以下为通知全文:


各区政府(管委会)、鹤洲新区筹备组、各相关单位:

  为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优化营商环境,辅助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审批,根据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通知》(粤自然资函〔2019〕1982号)的要求,结合我市前期工作实践,现就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
  一、工作目标

  为进一步配合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效率,完善市场竞争机制,优化营商环境,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、人防测量、不动产测绘合并为一个综合性联合测绘事项,实行“一次委托、统一测绘、分时办结、成果共享”。

  二、适用范围

  联合测绘实施范围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等工程建设项目(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、水利、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),在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规划条件核实测量、人防测量、不动产测绘。

  宅基地项目可参考该模式执行。

  三、实施内容

  联合测绘主要包括:

  (一)1:500地形测绘与规划条件核实总平面勘测;

  (二)层套区(户)平面图及建筑物面积勘测;

  (三)规划条件核实标高勘测;

  (四)地上各功能建筑面积测量;

  (五)地下各功能建筑面积测量;

  (六)地下室特征点平面坐标测量;

  (七)地下室净高、车行出入口高程测量;

  (八)1:500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总平面图;

  (九)不动产权属调查;

  (十)不动产测绘。

  四、工作流程

  (一)委托。建设单位在现场满足联合测绘条件的情况下,自行选择并委托测绘单位开展联合测绘服务。双方签订《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合同》(样例合同见附件,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,明确服务内容、服务时限、收费等事项。

  测绘单位应在合同签订5日内,将其上传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备案。

  (二)作业。测绘单位按照《合同》约定,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。依照上述联合测绘实施内容要求,按照相关作业规程、数据标准完成外内业生产,出具《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联合测绘报告》)。

  (三)成果质检及推送。测绘单位应将工程建设项目《联合测绘报告》及生产档案资料提交给联合测绘质检机构进行成果真实性、格式标准符合性审查。

  联合测绘成果需满足项目行政审批和不动产登记的要求。审查合格的《联合测绘报告》及生产档案资料将进入联合测绘数据库及存档。

  市自然资源局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通过在线或离线方式,共享审查合格的《联合测绘报告》及生产档案资料,用于项目审批业务及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数据更新。

  五、办理材料
  (一)建设单位应向测绘单位提供如下材料:



  (二)测绘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供如下材料:



  (三)测绘单位《联合测绘报告》及生产档案资料应包括:

  1.《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量记录册》《珠海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测量记录册》《珠海市不动产测绘报告》《珠海市不动产权籍调查报告》及规划、人防、不动产业务办理所需资料成果。

  2.完成图幅、地形地貌接边的项目1:500地形测绘成果。

  (四)联合测绘现场准备条件如下:

  建(构)筑物工程:

  1.建筑工程各阶段规划检验合格,不合格的已依法处理完毕。

  2.申请范围内现场满足下列联合测绘条件,主要内容包括:

  (1)建筑工程已完成土建(含内外墙)和外墙装修;

  (2)地下半地下结构应当覆土的已完成覆土;

  (3)道路及出入口已完成建设;

  (4)绿化工程已完成建设,或已完成场地施工;

  (5)停车位已完成建设并已按标准标示停车位界线;

  (6)社区管理用房、物业管理用房等强制要求的配套工程已完成建设。

  3.应当拆除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及设施已全部拆除。

  4.应当测绘的空间能全部通达,并能确保测绘人员安全作业。

  六、测绘时点与时限要求

  (一)联合测绘时点

  建设单位与测绘单位应共同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的测绘时点,并在合同中载明。

  (二)联合测绘时限

  单位:工作日



  七、资格条件

  承担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测绘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:

  (一)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《测绘资质证书》。

  应具备工程测量、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类别。按照《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》中的作业限额承接联合测绘业务。

  (二)试行注册测绘师签字制度。由注册测绘师为工程建设项目《联合测绘报告》签字盖章。

  (三)鼓励进驻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。

  (四)在珠海市具有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。

  (五)具备技术质量管理、成果档案管理和保密管理等制度规定、人员和设备安排。

  (六)具有相应的驻场技术人员。

  (七)开展具体工程建设项目的联合测绘,测绘单位应投入4个以上符合测绘专业资质的人员实施。

  (八)两年内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。

  八、信用与监管

  对联合测绘活动、测绘单位、测绘人员、设备器材、测绘成果质量(真实性)、服务等各项内容实施计分动态评价和信用管理。对测绘单位信用信息动态公示,形成优质示范、失信退出机制。

  根据项目联合测绘质检审查结果,以量化动态评分方式考核、评价测绘单位的成果真实性、格式标准符合性;结合“双随机一公开”工作形式开展飞行检查和质量抽查。对于具体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的作业技术人员,将核验个人社保、测绘作业证、专业职称、人员现场影像记录;对于联合测绘活动使用的仪器设备,将实时核查接入ZHBDCORS系统的设备型号、使用位置、仪器设备相关票据、现场作业记录及影像。

  九、业务培训

 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联合测绘技术规范、服务标准及业务政策等培训工作。

 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20日起施行,《珠海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“联合测绘”工作公告》同时废止。


  附件:1.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
            2.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质量检验指引
            3.联合测绘合同模板(2021版)

            4.珠海市联合测绘合同编码排序表


珠海市自然资源局       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2021年12月10日


附件:(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即可查看下载)

附件1:《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技术规程》.docx
附件2:《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质量检验指引》.doc
附件3:联合测绘合同模板(2021版).docx
附件4:珠海市联合测绘合同编码排序表.doc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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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珠海市自然资源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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